1.要记住!决不要完全相信任何人,甚至对自己的父母。
2.每有机会我总欺骗我的儿子,我要使他们遇事精明。我和儿子们做买卖,而且能欺诈和打败他们。
3.不论做父亲的对与错,做儿子的应当永远站在父亲的一边。
4.当红色蔷薇含苞待放时,唯有剪除四周的枝叶,才能在日后一枝独秀,绽放成艳丽的花朵。
5.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个子儿也不剩,然后把我扔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带,但只要有两个条件——给我一点时间,并让一支商队从我身边路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百万富翁。
6.人生只有靠自己,做生意要趁早,人生只是钱!钱!钱!在美国尤其如此。
7.记住,只要有一毛钱在身上,你就不是穷得一个钱也没有……
8.一个人在自己身上只能花这么多钱。如果花钱仅仅是为了买东西,久而就会使人生厌。说到底一个人能比另一个人多吃多少呢?
9.建立在商业业务的友谊远比建立在友谊上的商业业务来得好。
10.打先锋的是笨蛋,不管他们如何吹牛。只有看准时机的后来者才能赚大钱。
11.凡事都需要看得远一点。你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心中必须装着第二步——这几乎是我一生的经验。
12.有些商业秘密是要严格保守的,否则你可能一事无成。而对局外人来说,让他保守秘密的最好方式就是什么也不要告诉他。
13.我研究有钱人的时候,发现只有一个方法能使他们花了钱、得到真正的等价物,那就是培养一种情趣,把钱花得可以产生持久满足的效果。
14.我确信,有大量金钱必然带来幸福这一假设是错误的。极富的人愉快来自能做一些使自己以外的某些人满意的事。
15.管用的是数字,记住我们是在为穷人炼油,他们必须买到便宜的和好的东西。
16.一个企业不充分有效地接受和利用它的机会,是不能取得大成就的。
17.坚强有力的同伴是事业成功的基石,他们既可以把你的事业推向更高峰,也可能导致集团的分裂,而使你元气大伤,甚至倾家荡产。
18.我宁愿过简单的生活,吃不铺桌布的餐桌上自己的一碗麦粥。
19.要物色这样一个人,他能够完成你所需要他为你完成的具体任务,然后就放手地让他去做。
20.决不要跑进来只是向我报告,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务必让我知道,可是我将假设一切在满意地进行,除非你告诉我并不然。
21.莫发一言!受不公正的指责时,莫发一言!
22.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事象纵情欢乐一生那样的愚蠢的。
23.劝导强硬有力的人同意一件事,并不总是容易的,我们历来的政策是把最后一点证据也摊在桌上。
24.我年纪越大,对社会的研究越细,就越觉得真正提高人类幸福这个问题越难解决,那是说——使幸福的人更幸福,使满足的人更满足。困难是幸福的毡子似乎太短小;如果你把它拉到头上,双脚就露出来;如果你把它掖在一边,另一边就露出来
分类目录归档:人生感受
RP
愚公移山,忍辱负重,韬光养晦,得意尽欢,竭泽而渔,宁死不屈,手段锋利。
曹操
史书评论曹操:“明略最优”,“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一句多么广为流传的话语啊!可就是这句体现了曹操的鸿鹄伟志的话,竟在罗贯中的描写之下,变成了曹操是奸臣的写照。 不明白罗贯中为什么将刘备写得如此仁义,曹操写得如此奸佞,孙权写得如此可有可无。实际上按我看,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先就总体来看,他们三个人能在群雄纷争的那个年代坚持到最后并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就必然有他们各自的过人之处。依我看来,刘备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得到了当时天下大半的人材,诸如诸葛亮、关羽、赵云等。孙权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率先夺得了江东并增强海军,并且收复台湾。以至后来谁也不敢轻意下江东。而说起曹操,他的过人之处我认为是最多的了。 首先,我们先来就其三人的出身进行一下对比。曹操与刘备是“白手起家”自己创业的,而孙权则是坐其兄的江山。就这一点来说,曹操与刘备就比孙权强。那么再在曹操与刘备之间比较一下。刘备的起义初始于那个流传千古的桃园三结义,也就是在这次结义中,刘备在一开始就得到了关羽与张飞两员三国之中少有的大将。此后,又在刘备的虚伪与东投西奔之下,最终入蜀,南平各郡,以成鼎足之势。而操则不然。 曹操在最开始的时候就为了大义而陷入了“孟德献刀”后的逃亡之中。在“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话语从曹操的口中说出之后,便从此决定了他为了平定天下而东征西讨纵横天下三十余年的戎马生涯。此后,他在陈留“发矫诏,举义兵,讨董卓,打黄巾,平‘徐兖’之乱耳,抵官渡之大兵,定凉州之地后,震威名于‘襄荆’。”成为了三国中最为有权谋,有地位,并且力量最为强大的势力。我敢肯定,如果曹操能再活二十年的话,天下就早落入曹操之手了。孙权得以发展到最后,在于他有江东;而刘备能够发展到最后,在于他有四川;而曹操的中原却无任何地利,相比之下,我认为还是曹操的能力最强。大家想一想,中原之地最为广阔,其地势不比巴蜀、楚地,只要攻入,便可以从此立足,中原之地相比之下最为难以立足,但曹操发展的地方却恰恰就是这最难立足的地方,而且发展的最好,所以就这点来说,曹操也是三国之中能力最强的。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战争方面。三国初期,各地豪强纷纷进行了大小规模不同的起义,而发展到后来的三国,这些豪强都被谁的败了呢?大家回想一下,除了刘璋被刘备打败,江南诸军阀为孙策所灭外,几乎所有的军阀都是曹操灭掉的!由此可以看出,曹操在打仗方面也是最强的。 这样来看,曹操不论发展、治国和打仗都是三国中独一无二的厉害的。所以,曹操才是当时天下真正的霸主! (另附较之专业的) 曹操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恢复有一定作用;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精于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书。善诗歌,《蒿里行》、《观沧海》等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他在政治上的功绩亦是不凡的. 曹操统一北方的积极作用。 前已叙及,东汉王朝后期,由于政治黑暗,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无法生活,终于爆发了轰轰烈烈的黄巾大起义。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农民起义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继之而来的是东汉王朝的解体和军阀混战。在混战中,不仅董卓、李傕等凉州军阀到处屠杀人民,抢劫财物,就是打着勤王旗号的东方将领也“纵兵钞掠”。因而普遍出现了“民人相食,州里萧条”的荒凉景象。这种情况的造成,除了应当归罪于东汉王朝的反动统治外,镇压农民起义和破坏社会生产的军阀,自然也是不可饶恕的罪首。但相对的说,各军阀之间,毕竟还是有所差别的。拿曹操来说,他虽然镇压过农民起义和滥杀过无辜人民,但从他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表现来看,他比被他消灭的那些军阀还是胜过一筹的。比如他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实行盐铁官卖制度,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经济的整顿起了积极作用。 与推行法治政策相辅而行的是操力图集权于己,不容许臣下有结党行为。从曹魏政权的内部结构看,世家大臣最多,潜在的危险也较重。曹操为自身及子孙计,设置校事以伺察大臣,虽有些苛刻和搞权术,但不这样,是难以制服他们的。史称:“曹公性严,掾属公事,往往加杖”。操还令诸将家属居邺,以防其叛己外逃,都是操与属下存在着隔阂与矛盾的反映。 总起来看,黄河流域在曹操统治下,政治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经济逐步恢复,阶级压迫稍有减轻,社会风气有所好转。所以我们说操之统一北方及其相应采取的一些措施还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富士康“11连跳” 应直面深层次的原因
如今富士康已经是“11连跳”,从“第七跳”开始我就在关注,尽管令人心痛不已,但一直没有动笔去抨击富士康,而是冷静地思考着这个问题。那些逝去的年轻生命不可追回,但留给我们社会的却是沉重反思。
也许有人要问我,为何反思的不是富士康?富士康当然要反思,对于富士康的指责和剖析的文章已是连篇累牍,其悲剧背后的个人和社会原因已经剖析得透彻。我最担心的是富士康这种自杀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别“移情别恋”地蔓延到其他地方。这种自杀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们可以从张国荣自杀后,明星接连不断地自杀中寻找到蝴蝶效应之答案,近来的校园暴力也有同样的原理。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富士康的“11连跳”,反思的更应是我们这个社会。针对多起杀童案,温家宝总理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我们不但要加强治安措施,还要解决造成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不可否定富士康的生存状态问题。其实当今的生存压力,对于“80后”尤其显得不堪重负,他们有梦想,面临着成家立业,可又感到迷茫。网上流传的“我是80后男生,官都被50后当走了,钱被60后赚走了,看上的80后女生也被70后抢走了,连栽赃给我们的那些名号都被90后抢走了”,多少能说明“80后”的尴尬和无奈,以及生存之压力。
在富士康,85%以上的员工是“80后”和“90后”新生代农民工。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改变命运与这个国家改变经济结构和城乡二元结构一样的艰难。去年春节前,我应中宣部主管的杂志《政工研究动态》之约写了调查报告《新生代农民工的青春与梦想》,在该文中我专门剖析了农村青年文化素质下降所带来的问题,以及几代农民工的心态差异,指出当今的年轻人没有父辈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更少了刻苦自学的精神,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已与第一代农民工大相径庭。其中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要远远大于对农村的认同,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感到了一种落差:一种乡村与城市的落差。当今面对他们的现实却是:退回农村,做不了合格的农民;融入城市,很难逾越横亘在面前的制度、文化之墙。新生代农民工是有梦的一代,内心埋藏着“城市梦”,城市梦的实现,仅凭着自身能力,那怕是穷尽一生也难达到,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让他们实现“城市梦”的成本太高。“思想者是痛苦的”,正因为他们有梦,面对同样的社会境遇,他们内心的困惑也就越大。
根据富士康集团及警方提供的资料,坠楼者多出于个人生活原因而选择轻生。富士康新闻发言人刘坤说,这些员工的极端行为主要是因为婚恋和情感上遇到挫折,或是家庭出现变故。不必怀疑这种说法,新生代农民工生存能力、承压能力显然比他们的父辈差得多。因为新生代农民工有的从小跟着父母在城市长大,有的甚至在城里出生,那些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从小也是娇生惯养大的,一出学校就走上了打工路。因此,要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提高抗压能力,使他们确立良好的心态,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这就要企业不仅要在物质上保障员工的权益,还要在精神层面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一个民族最可怕的不是陷于危机,而是失去反思能力。富士康接二连三出现年轻员工坠楼事件,反映出新生代农民的精神情感困惑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严峻问题之一。这不是为富士康开脱,而是当前之现实,我们的社会应直面这个深层次的原因。
羁绊
那片夜空!
好久都没有仰望夜空了!喜欢,真的很喜欢那种深邃的感觉,就好像冒险一样!
虽然每天晚上都有夜空,但是距离上次看星星已经两年左右了!很奇怪,为什么两年都没有看过?都快忘了那种感觉了!
可能是习惯了寻找,所以那篇深蓝色的天空给了我很大的空间,仰着头,仔细的看每一颗星星,虽然我近视,虽然我看不清可是还是会很仔细很仔细的看,好希望自己能看到些什么!
真有另一个地球吗?真有其他的生命吗?那些挂着的亮点点那么小,那么遥远!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到过的地方,可能人们都喜欢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吧!也许那也是骗人的好办法,因为去了不到,所以就会给与更多的想象空间,把自己的美好,快乐,天真,和最向往的东西都填进那个遥远而又充满期盼的美丽天堂!
“也许那里真的有更多的美好!”我经常自己骗自己!
梦想中的东东
秒速5厘米
这段时间看过觉得好的电影之一。个人觉得很美。就这个字形容就足够。
上个图和故事大纲,有心人可以看看哈。
听说秒速是5厘米
嗯?什么?
樱花瓣下落的速度
每秒钟5厘米
<<秒速5厘米>> 最后两分钟
一部作品会表达一个思想或者一种观念又或者一些情怀,而在作品中深刻表达这一点的地方,我们称其为点睛之笔。无疑,秒速5厘米这部动画的最后一个场景就是这样一个点睛之笔。
新海诚用五十多分钟的时间做铺垫,终于在最后两分钟将自己想表达的感情用一个回头一个转身以及一个微笑释放了出来。
或许还有人执着于明里无名指上的戒指,又或者五十八分零九秒时微暗房间中睡在床上的贵树及另外某人,但新海诚想告诉我们的难道是再深刻的感情也会有变质的一天这样一种观点和主题吗?显然不是!
让我们再回到最后一个场景:
明里与远野于铁轨处擦肩而过,互相认出了对方。当两人走到铁轨的两边时,不约而同的转过了头。这时,飞驰的火车将两人的视线阻隔在了两边。当火车驶过后,远野发现明里已经离开。然后,在以每秒5厘米的速度飘落的樱雨中,远野带着一丝微笑转身离开。
在这短短的两分钟内,其实把前面五十多分钟的故事梗概包含在了里面:
明里与远野在小时候相遇(在铁轨处相遇)但终究两人走到了不同的地方(走到了铁轨的两侧)虽然彼 此心中都有挂念(两人不约而同的转过了头)但种种困难横跨在两人之间(飞驰的火车将两人的视线阻隔在了两边)远野在回忆中迷茫,不接受任何新的幸福(远野面前飞驰的,不断变化却毫无改变的车厢),当繁华落尽,明里找到了幸福(明里已经离开)而远野也终于从迷茫中走了出来(远野带着一丝微笑转身离开)。
新海诚想表达的是,曾经纯真的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逝。即便这种感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完成,但它必定会是心里美丽的一段回忆。而龟缩于以往的伤痕中,不敢接受新的幸福,只会使心越来越苍老,最后慢慢死去。回忆像酒,少许你便可觉得那其中的甘美,如果滥喝沉迷其中,只是一个神智不清的酒徒。
在每秒5厘米的速度飘落的樱雨中,在幸福的往事中,远野迈开了前进的道路。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包含了有爱无缘的伤感,更多的却是对幸福未来的憧憬。
今年我要把这些都试过!!
人对死亡的态度
人对死亡的恐惧大抵是与生俱来的,而死亡就像人的影子,必将伴随短暂人生的全过程。
我对死亡的有意识的恐惧,最早发生在六岁左右,在这之前,我虽然也怕黑,怕鬼,怕传说中的红毛野人,但也许是因为无知者无畏吧,由于不知道真正的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们这帮小孩子,远远近近的丧事都爱去看个热闹,村里村外一有老人过世,我们就大声地叫着嚷着去捡鞭炮,吃“崩饭”,高兴得跟赶喜事儿没什么两样。晚上看道士给死者做“道场”,看得津津有味,看到子夜时分就能吃到一顿香喷喷的“半夜饭”,实在有意思极了。做完几天几夜的“道场”后,就是送葬。响铳开路,鼓乐齐鸣,送葬的队伍浩浩荡荡,好不壮观!我们总会不知疲倦地跟在那长长的送葬队伍后面,一直跟到坟场,直到看完棺材入土,才肯心满意足地回家。
但大概是过了六岁,突然有一天,我就明白了死并不是像妈妈说的那样“睡着了”,而是永远地与这个世界告别,埋进土里腐烂了,从此,这个世界上就不再有这个人了,于是,我开始非常非常的害怕死亡。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曾经神秘的死便越来越司空见惯了,特别是高中和大学几位同学的非正常死亡,更让我感到死亡的不可预兆和如影相随。而在我老家,我所生活的那个村庄,人类的新陈代谢更是在我的眼皮底下如此清晰地发生着。我每年回去一两次,每次回去都会发现,又少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多了几张陌生的面孔。当妈妈告诉我,某某爷爷、某某奶奶、某某伯伯、某某婶娘“老了”时,我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感到震惊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地般的平静。
能有什么理由不平静呢?对于每个人,死都是迟早的事,生命,都是从无处来,向无处去,完成一个注定的轮回罢了。因此,生命之旅,其实就是死亡之旅;死亡之旅,其实就是回家之旅。是的,回家,死就这么简单。
曾经在张海迪的《生命的追问》一书里,读到过一篇关于死亡的文章,题目叫《死是美丽的》。突然发现,自古以来令人恐惧令人断肠令人望而生畏的死,原来也可以这样温馨而美好。
而在史铁生的笔下,死便成了生的一种默契:“现在我常有这样的感觉: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地等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会站起来,对我说,嘿,走吧,我想那必是不由分说。但不管是什么时候,我想我大概仍会觉得有些仓促,但不会犹豫,不会拖延。”面对死亡能有此等从容,也就活到一个很高的境界了。在他们那里,死不是生的终结,而是生的另一种延续。
人对死亡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也是对生活的态度。从恐惧死亡,到接受死亡,再到平静地面对死亡,这一过程便是生命和思想走向成熟的渐进过程。一个能够平静地面对死亡的人,是绝对能够平静地面对生活中一切的,包括深深的坎坷,包括巨大的厄运,包括一切误解、一切冲突、一切纷争……因此,我常常想,如果我们都从很年轻的时候便开始“预习”死亡,我们一定会少很多困惑和苦闷,多很多快乐和坦然,一定会少很多冲突和纷争,多很多关爱和宽容。
“预习”死亡,就是提示自己,我们终将老去,一切终将过去,要学会爱和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宽容,学会看淡一些东西。我坚信,在人生大限来临的时刻,也是人生最圣洁最接近完美的时刻。假使人们都能提前以终老时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生命将会演绎得多么宁静,多么和谐,多么美丽!
永远有多远
突然不想让你知道,在我心里你有多重要,让你永远记得我好,就算只剩记忆可参考,我的思恋你不用都知道……
总有意料不到的事情在我的身边发生,就如他会陪我走过那一程。
那是怎样的一个季节?对于窗外的风景我已没有了太多完整的记忆,只是觉得,那时候不太下雨,总也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对于他,我最初的记忆就是初一时第一个和我说话、有着阳光般笑脸和浅浅酒涡的BOY。那以后,我们并没有太多的接触,直到初二那年的夏天,老师把我调到他的前面,那时候的紫藤花长的正茂,像紫色的精灵跳跃在绿叶之上,有时候总想,如果我们从不曾见过,如果我从没坐在他前面,那么,也许我们就会擦肩而过,就永远不会有什么故事,也不会留下一长串美丽的记忆吧!
坐在他前面的日子快乐而充实,我们一起谈哲学,谈人生,谈理想,谈烦恼……渐渐的,我发现原来我们有些东西是那么的相似,从此以后,我们很好,好得令所有朋友羡慕不已。
他奕曾在我耳边悄悄说起他喜欢长发的女孩,那样飘逸,那么绝俗,仿佛隔世的天使一般。于是莫名的我蓄起了入学时刚剪短的长发,也许这个秘密只有我知道,但也许他也明白吧。
夏天很快过去,紫藤花儿都已凋零,校园里已不再弥漫着清新的花香,头发已慢慢长长,而我们却因为一场误会大吵一架,谁也不再理谁,于是在气愤之极下,我毫不留情的剪去了一头留得很辛苦的长发,但却没有因此而剪去记忆……
一年后的又一个初夏,还是这个如诗如画的校园,还是在紫藤花絮漫天飞舞的季节,中考后的我们再次相遇,快要擦肩而过时,他突然转头告诉我,他的心里一直埋藏着一个美丽但却尚未结束的故事,很想把它继续下去,给它也给记忆一个完整的结局…..
于是我们又并肩走在了一起,可故事却没有我们想像得那样完美,我们依旧谈理想,谈人生,但已不再如从前那般自在与无拘无束。
一起走过的日子里,不知为何他的样子在我的脑海中也是模糊一片。
“我们就像是两只牵在一起的风筝,仿佛风一吹那根线就会扯断,然后一个朝东一个朝西,再也不会有相会的一天。”我对他说,他不语,只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自信的,他深信我手中的风筝不会先挣脱而去。是的,我不会,可是他手中的那只呢?我不敢保证,尽管他说过会陪我到永远。
初夏夜晚的风微凉微凉,吹乱了我的一头短发。“为什么好端端把头发剪了?”他突然这样问。我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其实,我还是喜欢你长发。”我猛得一颤,想起了飘落了一地的长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一路声纳感,我们都没有再说话。
于是,头发又悄悄地长了起来。可这次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为什么,他却高高地飞走了。
从此,我们还是会偶尔相遇,然后擦肩而过,一个向东,一个向西,突然又彼此回望。正如徐志摩所说: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
而今,我坐在窗前,回味着那一串美丽的记忆,犹如在读着别人的故事,平静得不能再平静,抚摸着丝丝长发如同咀嚼着一个苦涩的回忆。明年的初夏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季节?你曾对我说得永远有多远?像我的风筝那么高?像我的长发那么长吗?知否?知否?紫絮依旧飞扬,飞扬的紫絮依旧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爱的人
一位垂暮老妇呼唤自己的女儿,开始诉说她生命中那个奇异的男子,故事开始于1918年。
第一眼看到婴儿时期的本杰明,褶皱的皮肤,苍老的神态,心中一阵悸动,恶俗的父亲遗弃了他,善良的人们收留了他,从此这世上有了一个越来越年轻的生命。
如果生命是一首交响曲,在平淡的序曲之后,他开始了第一乐章。
那是一位神乎其神的神父,激昂的祷告竟然真的让老迈的婴儿站立行走,虔诚的欢呼声中他邂逅了生命中第一个高潮,遇见到了黛西,第一个认为他不是老人的女孩儿,第一个触摸自己苍老脸颊的女孩儿,如今的你我都知道这样的第一次给予懵懂青春的意味。
第二乐章。缓板。
不能飞行的鸟是悲哀的,不能相爱的青春亦然。异样的生命就要承受异样的痛苦,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一个个衰老,离开这个世界,明白了这一点的时候他选择了主动离开,去追逐有更具内容的生活,而非逆来顺受。那一年,他17岁。
他开始习惯了生活,酒和女人,只是,战争来了,带走了一些人,他身边的一些人,那些在我们记忆中仅占据一小块地方的人却让我们记忆深刻,这些人用离去成熟了他面对生活的心。
第三乐章。快板。
在影片进入到100分钟的时候,年轻的杰明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屏幕外的我终于意识到,无论变老还是变年轻,都是在走向生命的终结。生活即将发生的冲撞,我们无能为力。
1962年,杰明终于和黛西相聚,一个终于到达人生最好的年华,一个释怀了人生最好的年华,在本就该成熟的季节,他们度过了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光,在帆船上,在小岛上,在爱巢里,在彼此的眼神里,在心里。
那个被老妇人呼唤的卡洛琳出生了,从这开始,也就是影片的最后40分钟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遇到自己的哭点,你说不出来原因,真的,总有一种感动叫做难以名状,不是吗。
末章终曲。
7岁、5岁、婴儿,速度不快不慢,与我们的衰老同步。本杰明以婴儿之身出生在这个世界,还是以婴儿之身离开这个世界,不变的娇小的躯体中多了一个85年的人生。
假若时钟倒转,时光倒流,战争中逝去的生命就会回来,孩子可以回到父母身边。皱纹尽皆消散,艺术家永葆青春,水手无休止的远航,灾难可以避免,爱人不再分离……呵呵,又要说到这句话——只是,万丈红尘,没有如果,尽皆可是。
这注定是一部典型的制作精良的好莱坞生活史诗,地位将与《Forrest Gump 》比肩,只是本杰明蕴藏了巨大的戏剧张力,这源于人类妄图纠正过往,完美人生的欲望。嘿,伙计,别被上面一串无谓文字弄得太沉重,影片是在描述一个奇特的生命,有些地方有趣到让你忍俊不禁。
瞄着奥斯卡的《本杰明》胃口绝不止最佳化妆,最佳特效之类的奖项,这样的成绩也的确不足以与本片相称,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女配角,考虑到经济萧条,这样可以给人心灵慰藉淡定财富的作品甚至连最佳影片也有可能获得。本人最关注的是最佳男主角,看看本杰明和父亲在纽扣场相认的那场戏,看看PITT的眼神,那是许多许多年来,奥斯卡虚伪的架子之下遗漏给这个男人的无数奖项堆积而成的深邃与专注。
另外,技术制作方面与剧情一样细致,经得起时间的磨砺和影评人苛刻的眼光,比如在本杰明和黛西重逢的时候,背景声音并不是空白,内容和音量都绝对符合实际生活,5.1环绕效果明显。背景音乐绝对到位,每每钢琴协奏曲响起,听到钢琴与弦乐的声音,内心仿佛置身于辽阔草原,上一次这样的感动还是1994年看到《秋日奇情》中PITT策马返乡时的场景。
主给与你的,终将拿走他们。你可以像疯狗一样对周遭一切愤愤不平,你可以诅咒命运,但是到了最后一刻,你还是平静的放手而去。
本杰明巴顿奇事
一个奇异的开始,注定了奇异的结束。一个魔幻的故事,谱写着非凡的人生
一座死神频顾的敬老院,宛如子宫般死寂,却成为了本杰明.巴顿的精神家园,诠释着生与死的从容与诗意。
一股涌动不息的青春情欲,一段四海为家的船员生活,写下了一个个自然淡定的荒唐故事,留下了一个个无法挽回的人生遗憾。
一个青春活泼的女孩,与传奇老小孩的心灵相通,结下了牵挂一生的誓言,演绎了一出生离死别、百转千回的至情挚爱的史诗。
触及灵魂的爱,总是让观者动情,而注定无法续写的挚爱,却是人间最为凄美的绝唱。《返老还童》,一个时空交错的故事,一个垂死者弥留之际的人生追忆,一段不动声色的读白,一段跌宕冗长、历尽沧桑的叙述,让我嗅到了生命的凄凉、生死的无常和爱的无奈。
无论是时针倒转的大钟、即将到来的风暴、不期而遇的战争,还是六十八岁横渡英吉利海峡的昔日情人、自诩为纹身艺术家的船长、为了生存每秒扇动八十次翅膀的蜂鸟……就像一粒粒璀璨的珍珠将生命连缀成一条无比华美的项链。构成了无数个深刻在我们头脑与心灵的交汇点。而在这无数的交汇点上,包括我们每个人都注定只有一个无法从容地放下,那既是本杰明写满一生一世的密密麻麻的日记,也是戴西病床上完成的最后一次人生总结和情感的追忆。
一个海员、一个舞者,两段截然不同、相向而行的人生轨迹,在那个死神肆虐的敬老院完成了最完美无瑕的邂逅,在戴西车祸无法起舞之后,完成了昙花一现的短暂交汇。而就在那惊鸿一瞥的人生交叉点上,两个灵魂像火花擦向磷纸般点燃了惨淡生命里最绚烂的火光。
那火光短暂、羸弱,让人不忍呼吸、不忍触碰,被两颗幸福的心紧紧包裹在佛罗里达美丽宁静的港湾,但却依然无法逃脱一直静静等待在身后的宿命。世事练达的本杰明最终依然选择在女儿记住他之前留下所有财产,孤身离开,选择了四处漂泊的生活,因为他知道女儿不只需要一个玩伴,戴西更照顾不了两个“孩子”。
在生命的最后里程里,七十多岁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少年本杰明已经无法记起戴西和他自己的爱,回到了已经物是人非的敬老院,最后被丧夫的戴西收养,直到变成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
本杰明在襁褓里,在爱人戴西的怀里,结束了自己与众不同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那孩童的清澈目光久久地注视着眼前这个祖母一般的苍老女人,最后轻轻地闭上了双眼。戴西说她知道,本杰明认出了她是谁。
黑暗中,淡定悠长的片尾曲响起,让我仿佛被火柴烧到了手指般一下子从恍惚中惊醒。影片结束了许久,我的生活也会像镇上火车站倒转了八十五年的大钟被换下一样,很快都将回复正常,但是我的心分明已被本杰明与戴西那永远不灭的爱情灼痛,那一整片隐隐作痛的灼点,就像黑暗里火花一闪后留下的白斑,亦真亦幻,令我失魂落魄。
我忽然感到,自己的眼角湿润,整个身体都失重在酸酸的虚空里。
本·杰明·巴顿 1918——2003
To have to see every body you love die before you do,its an awful responsibility.I never though about life or death that way before.we’re make a meant to lost the people we love
给天国的外公一封信
12月5日,我自己一个人开车回去了家乡,一路上,都是深冬的景色。
当我再次路过那个桥,那个路的时候,我仿佛发现自己回到了10年前,正正10年前的现在,我自己不也是一个人骑单车回去吗?但是那时候还有外公在家乡路口那里接我,但是现在呢?已经没有了。
我一个人走到了山上面,当我走到哪里的时候,我发现手上面居然有一只小虫子,我想这是给我的一些表示吧。
我带了口香糖,留下了,流下了。
离开了。后山,再见了。
伤痕从来只有接受没有办法消灭。
寒风吹彻–写给我外公的文章。
你在一个充满着阳光的平凡得无法说出的冬天的周末,选择了沉默…不知道是不是这就是你最喜欢的一个结局? 我们都无法知道。 别人都说,冬天是你们的天敌,每个冬天总会留下那么一个两个人,他们走不过这个或者那个冬天。永远的留下了……沉默了…… 寒冷的阴雨天,是梦里的糜。而充满阳光寒而生机的早晨呢?我们感受到的不是那股暖,是冬天里的最深寒,没有办法去解释,无法去表达!这让人疑惑的现象! 寒风吹彻!我恨你!因为失去! 寒风吹彻!我怕你!因为思念! 寒风吹彻……我们都无法对你回复足够的信心!我们怕! 命之无偿,让我们怕而惊颤!古之老,无为。诗之圣,笑之! 无论,命之无偿;还是,寒风下的吹彻;我们需要的还是靠自己之努力,与之抗争。当精神之力,抗争获得胜利…人类的存在,意义也!
The Rock 的内心独白
Dwayne “The Rock”Johnson最近接受了太阳报采访,谈论了从一名摔角手到好莱坞明星的转变。以下是采访中的亮点:
关于第一次进入演艺界:“十年前,我知道我想成为一名好的演员。摔角里有很多表演成分,是一项很好的娱乐节目。在擂台上积累的经验对我至关重要,因为我没 有在学校进行过专业的表演训练。我在学校学了足球,还有愚蠢的犯罪学。我知道演艺事业要花费时间,但过去的10年过得也挺快。”
关于父亲对《摔角手》的回应:“我们家的生活就像大家在《摔角手》这部电影中看到的一样,Mickey Rourke 演绎的角色就是我父亲的写照。所以当我从学校毕业有机会成为一名职业足球手的时候,我父亲就顺水推舟的说不想让我成为一名摔角手。那时候我们家只有一张 床,我父亲不想我也过这样的生活。但我本能的认为我能为摔角这项娱乐节目贡献我的力量。我稍稍做了父亲的工作,继续了他的事业。但当我也成为一名父亲后, 我才明白父亲当时的用心。”
关于年少时的生活:“我的过去真是多姿多彩。我经常惹麻烦,多次被警察抓走。过去很多年里,我都挣扎着不犯错误。在我17岁时,在警察局作客好几次。在我 最后一次被捕时,我父母甚至还在为桌子上的饭菜而挣扎。那时候他们简直太困难了,我却还为他们雪上加霜。过去有段时间,他们的失望不再困扰我;但现在,他 们眼中的失望却一直感动着我。也是从那时起,我意识到为父母惹了不少麻烦,我再不会这么做了。”